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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紫光国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吨/年己二腈工业级示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博天堂国际

【摘要】:
目 录 前 言第一章建设项目工程概况1.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2项目的地理位置及厂区平面布置图第二章环境管理检查2.1废气污染源及治理措施2.2废水污染源及治理措施2.3噪声治理措施2.4固废种类及治理措施2.5环境管理及风险防范措施第三章验收监测内容及标准3.1验收监测内容3.2验收监测执行标准第四章验收监测质量保证第五章验收监测结果5.1生产工况5.2监测结果5.2.1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5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1.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2 项目的地理位置及厂区平面布置图
第二章 环境管理检查
2.1 废气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2.2 废水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2.3 噪声治理措施
2.4 固废种类及治理措施
2.5 环境管理及风险防范措施
第三章 验收监测内容及标准
3.1 验收监测内容
3.2 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第四章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
第五章 验收监测结果
5.1生产工况
5.2监测结果
5.2.1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5.2.2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5.2.3 废水监测结果
5.2.4噪声监测结果
第六章  结 论
 
前  言
  重庆紫光国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吨己二腈工业级示范项目位于重庆紫光国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有厂区内,公司拆除原有2×8000t/ahcn、羟基乙腈及后续亚氨基二乙腈的生产装置建设本项目。
2013年1月,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重庆紫光国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吨己二腈工业级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年3月28日,重庆市环保局以渝(市)环准[2013]38号文对该项目下达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同意该项目在重庆长寿化工园区内建设。
2013年8月,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重庆紫光国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吨己二腈工业级示范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备案材料》。2013年9月9日,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以渝(市)环设备[2013]072号文对方案设计进行了备案。
  2013年12月26日,重庆市环保局以渝(市)环试[2013]140号文同意该项目试运行。
  根据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监[2000]38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方法(试行)》要求和规定,2014年11月25日,重庆紫光国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及验收报告的编写工作。接受委托后,我中心于2014年12月2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资料调研工作。我中心根据《重庆紫光国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吨己二腈工业级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重庆紫光国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紫光国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吨己二腈工业级示范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备案材料》的结论及相关文件、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了《重庆紫光国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吨己二腈工业级示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
  根据验收监测方案,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于2015年3月5~6日、2015年3月10~11日、2015年3月19~20日、2015年7月8~9日对重庆紫光国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t己二腈工业级示范项目进行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监测结果、验收技术规范、环评报告及批复等相关内容,我中心编制了本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第一章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1.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重庆紫光国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吨己二腈工业级示范项目位于长寿化工园区内,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原2×8000t/a hcn装置,以及与其配套的32605 t/a羟基乙腈装置,拆除副产16664t/a硫酸铵装置,拆除32400/a羟基乙腈装置及后续亚氨基二乙腈装置,建设年产500吨己二腈生产装置,配套建设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
项目总投资138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万元,所占比例为5.2%。
  1.2 项目的地理位置及厂区平面布置图
  重庆紫光国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吨己二腈工业级示范项目位于长寿化工园区内。其具体工程的地理位置见图1.1,厂区平面布置见图1.2。
 
项目所在位置
 
图1.1   项目地理位置图
 
图1.2  项目平面布置图
 
第二章   环境管理检查
 
2.1 废气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2.1.1 废气污染源
(1)含hcl工艺废气
  配体制备过程中间甲基苯酚与三氯化磷反应产生氯化氢气体。主要污染因子为hcl。
(2)精馏不凝气
  一次氰化工序段:一次氰化反应液进行精馏分别回收hcn以及塔釜液过滤后精馏分离中间产物2m3bn过程中均产生精馏不凝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hcn。
二次氰化工序段:反应液进行精馏回收hcn及3pn过程均产生精馏不凝气,主要污染因子为因子为非甲烷总烃、hcn。
  异构化工序段:反应液进行精馏回收2m3bn过程中产生精馏不凝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hcn。
提纯和催化剂再生工序段:萃取液精馏回收萃取剂环己烷以及滤液精馏得到3pn、adn产品及副产品过程中产生精馏不凝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氨。
(3)催化剂再生废气
  提纯和催化剂再生工序中下层萃余液通入氨气让催化剂再生过程产生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氨、臭气浓度;
(4)氰化车间废气
  一次氰化、二次氰化均在密闭车间进行,反应过程中产生少量生产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hcn、非甲烷总烃。
(5)非正常工况废气
  项目非正常工况的生产停车后,使用氮气对设备、管道进行吹扫,产生含hcn的氮气。
2.1.2 废气治理措施
(1)含hcl工艺废气
  氯化氢工艺废气经四级水吸收塔(前两级吸收塔为降膜式吸收器,后两级为水喷淋吸收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排气筒排放,吸收hcl后的溶液即为副产品盐酸。
(2)精馏不凝气
  各工艺过程中精馏不凝气管道收集后送企业现有的尾气焚烧炉焚烧,焚烧尾气经1根40m排气筒排放。
(3)催化剂再生废气
  催化剂再生过程含氨废气经两级水喷淋吸收后经1根25m排气筒排放。
(4)氰化车间废气
  氰化反应密闭车间安装了抽风装置,将生产过程中挥发气体集中收集,经碱液喷淋塔洗涤后经25m排气筒排放。
(5)非正常工况废气
  项目非正常工况含hcn的氮气经两级碱液吸收塔后经由风机引至25m高的烟囱排放(与催化剂再生含氨废气一起排放)。
2.2 废水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2.2.1废水污染源
(1)废气吸收塔废水
  提纯工序中,在氯化锌再生环节的氨气吸收塔将产生氨水,主要污染因子为ph值、cod、氨氮。该生产废水送公司现有的硫磺制酸项目二吸塔尾气净化工序使用,不外排。
  非正常工况下,设备停产吹扫产生含hcn的废气,处理该废气产生废碱液,主要污染因子为ph值、cod、氨氮、总氰化物。该生产废水管道转移至罐区的含hcn废水收集罐,进入废水处理站含氰废水处理系统。
一次、二次氰化密闭车间废气采用碱液喷淋塔处理,喷淋塔产生的废碱液主要污染因子为ph值、cod、氨氮、总氰化物。该生产废水管道转移至罐区的含hcn废水收集罐,进入废水处理站含氰废水处理系统。
(2)生产车间地坪冲洗水
  生产装置区地坪定期冲洗,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氨氮。车间各套设备下方修建了围堰,围堰内收集的冲洗废水经管道送至车间外生产废水收集池,再用泵抽至罐区的生产废水收集罐,进入废水处理站高浓度废水处理系统。
(3)其他废水
  项目产生的其他废水主要包括化验室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
  化验室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ph值、cod、nh3-n、总氰化物,送至废水处理站的含氰废水预处理设施。
员工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ph值、cod、nh3-n、动植物油,送至废水处理站生化处理设施。
2.2.2废水治理措施
  企业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包括高浓度有机废水曝气预处理设施(设计能力250 m3/d),含氰废水预处理设施(碱解釜设计能力240m3/d 催化氧化设计能力360m3/d),后续a/o生化处理设施(设计能力500m3/d),本项目废水直接依托现有废水处理站。
2.3 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各种泵类、离心机、真空机组、空压机及风机。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在建筑上采取隔音设计,部分设备采取减震等措施进行治理控制厂界噪声达标。
2.4 固废种类及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配体制备釜残、提纯工序釜残、废催化剂、污水处理污泥。其中配体制备釜残、提纯工序釜残中间罐收集,管道送至危险废物焚烧炉废液罐暂存,送至废液焚烧炉燃烧;废催化剂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企业已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含镍催化剂回收单位(河南开封慰式县鑫源钼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回收协议;污水处理污泥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企业已与具有相应资质的重庆天志环保有限公司签订了处置协议。
2.5 环境管理及风险防范措施
(1)环境管理
  企业制定了《重庆紫光国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汇编》,包括环境监测制度、环保装置管理制度、三废排放管理制度等。成立了环保管理小组,专人负责各项环境管理事务。
(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全厂区设置了一个雨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设置了雨污切换阀;本项目依托全厂已建好的2个900m3的事故池外。原料储罐区和其它储罐区均设置了围堰。全厂制定环境突发污染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了应急预案演习。厂区设置了风险事故应急撤离路线指示标和风向标,安装了集中监控、报警和连锁装置。
 
 
第三章   验收监测内容及标准
 
3.1 验收监测内容
3.1.1验收监测因子、频次及点位布设
  根据该项目环评和环评批复、行业的污染特征以及周围环境敏感目标情况,确定了该项目监测因子和频次。
  本项目验收监测因子、频次见表3-1、表3-2、表3-3,监测布点见图3.1。
 
表3-1   废气监测点位、因子和频率
 
图5.1项目平面布置及监测布点图
 
图5.2 废水治理工艺流程及布点图
 
3.2 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3.2.1 废气
  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渝市环准[2013]38号及试生产文件渝(市)环试[2013]140的要求。
 
3.2.2 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进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1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表3-5     废水和雨水排放标准限值
 
 
3.2.3 噪声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3-6。
 
 
第四章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
  监测过程中的质量保证措施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管理规定》(暂行)的要求进行,实施全过程质量保证。保证了监测过程中生产工况负荷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和各监测点位布置的科学性和可比性;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过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监测数据实行了三级审核制度。
4.1水质监测分析
  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计算的全过程均按照《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四版)的要求进行:采样过程中采集不少于10%的平行样;实验室分析过程中增加不小于10%的平行样。质控数据符合要求
4.2气体监测分析
  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在仪器测试量程的有效范围即仪器量程的30%~70%之间。
  在采样前用标准气体进行了校正,烟尘测试仪在采样前均进行了漏气检验,对采样器流量计、流速计等进行了校核,在测试时保证其采样流量。
4.3噪声监测
  噪声监测,测试前后对声级计进行校准,测量前后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
 
第五章   验收监测结果
5.1生产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2015年3月5~6日、2015年7月8~9日,该项目生产工况正常,生产负荷均达到75%以上。(详见表5-1),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5.2监测结果
5.2.1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各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见表5-3~5-9。
(1)配套制备工序废气监测结果
配套制备工序废气监测结果见表5-3。
 
表5-3    配体制备工序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
排气筒高度:d2=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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