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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紫光天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5万吨/年甲基丙烯酸甲酯及深加工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博天堂国际

【摘要】:
重庆紫光天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5万吨/年甲基丙烯酸甲酯及深加工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规定,现将重庆紫光天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5万吨/年甲基丙烯酸甲酯及深加工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
  1.项目概况
  重庆紫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经十多年的跨越式发展,已具备了建设大规模甲基丙烯酸甲酯(以下简称“mma”)项目的能力,为满足国内mma产品市场的巨大需求,且充分利用重庆涪陵当地丰富的天然气资源及来源有保障的氨、甲醇等为原料,在重庆涪陵白涛化工园区现有重庆紫光天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15万吨/年甲基丙烯酸甲酯及其深加工产品项目”。
  根据企业发展规划,紫光天原公司将不再建原环评批复文件中未建的双甘膦工程、硫磺制酸二期工程,紫光富鑫将不再建设偶氮二异丁腈二期工程,并将拆除现有已建的2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生产装置,仅保留目前在建的偶氮二异丁腈二期工程,建设“15万吨/年甲基丙烯酸甲酯及其深加工产品项目”。项目总投资104650.17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液体氢氰酸生产装置、丙酮氰醇生产装置、mma生产装置、丙烯酸甲酯生产装置、废酸制酸装置、硫酸铵精制装置、罐区及相关配套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主要产品为10万吨/年mma,2万吨/年丙烯酸甲酯,2万吨/年甲基丙烯酸丁酯,1万吨/年1,4-丁二醇二甲基丙烯酸酯。
  2.项目与相关政策、规划的符合性
  拟建项目产品甲基丙烯酸甲酯主要应用在聚合和共聚领域,涉及到汽车及建筑行业,也可应用于音像制品、医药、家用电器及生产抗冲改性剂、pvc加工助剂、不饱和树脂的改性剂等,是一种重要的化工中间产品。目前,该项目已取得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编号:0066165)。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修正)》,拟建项目不属于指导目录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
  拟建项目充分利用重庆涪陵当地丰富的天然气资源及来源有保障的氨、甲醇等为原料,在重庆涪陵白涛化工园区现有重庆紫光天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建设,符合《重庆市涪陵区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符合《白涛化工园区》产业发展定位的要求。
  3.项目地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so2、no2、pm10、pm2.5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硫酸雾、甲醇小时浓度均满足参照执行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非甲烷总烃满足《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要求,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2)水环境现状
  乌江水质均未超标,单项污染指数si值均小于1,表明监测区段水质良好,能满足ⅲ类水域水质标准要求。
  (3)声环境
  拟建项目区域昼、夜间环境噪声均不超标,声环境现状良好,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4)地下水环境
  项目所在地下水指标中除d3渣场库区南侧拦渣坝处氨氮有超标现象外,最大超标0.54倍,其余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的iii类水质标准。
  4.自然环境状况及主要环境敏感点
  本项目位于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特殊栖息地保护区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评价范围内的主要环境空气敏感点为油坊村、老白涛镇、柏林村、新白涛镇、联农村、白涛车站等。
  5.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污水
  拟建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硫酸铵精制装置蒸发冷凝水、废酸制酸装置洗涤废水、设备清洗水、地坪清洗水及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ph、cod、bod5、ss、nh3-n、总氰化合物,针对含有特征因子(总氰化合物)的硫酸铵精制装置蒸发冷凝水单独管道收集经“碱性氯化法预处理”后再与设备清洗水、真空泵废水、地坪清洗水、生活污水一起混合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化工园区主要水污染排放标准》(db50/457-2012)表1排放限值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乌江。废酸制酸装置洗涤废水呈酸性,经中和预处理后直接与污水处理站出水混合通过厂区排污口排放。
  拟建项目新建一座处理能力为500m3/d的废水处理站(其中“碱性氯化法预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300m3/d),采用“调节池 a/o反应池 二次沉淀池”处理工艺,该设计处理能力满足项目第二阶段工程建成后全厂废水处理要求。
  拟建项目清下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
  (2)环境空气
  液体氢氰酸装置工艺废气、丙酮氰醇装置不凝气、mma生产装置工艺尾气、甲基丙烯酸装置工艺废气、甲基丙烯酸丁酯装置不凝气、1,4-丁二醇二甲基丙烯酸酯装置不凝气作为燃料进入液体氢氰酸尾气燃烧锅炉燃烧,同时补充天然气作助燃剂,尾气经高温燃烧后转化为co2、h2o、so2、nox。烟气中烟尘、so2、nox 排放浓度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标准要求。
  硫酸铵浓缩干燥装置干燥过程中产生的干燥尾气含有少量粉尘,经水喷淋洗涤后由一根15m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拟建项目mma生产装置产生的废酸、精馏废液,甲基丙烯酸生产装置产生的废酸、精馏废液,甲基丙烯酸丁酯生产装置废液、1,4-丁二醇二甲基丙烯酸酯装置废液收集后送废酸制酸装置,废液经高温裂解处理后转化为co2、h2o、so2、n2、nox、再经余热回收、洗涤、冷却、干燥、催化转化及吸收等工序回收硫酸后,尾气经氨法脱硫处理后,其烟气中的so2、no2、烟尘最终排放浓度能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标准要求,最后通过一根60m排气筒排放。
  (3)声环境
  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有空压机、冷却塔、风机和水泵等噪声级约80~95db(a)。拟建项目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在建筑上采取隔音设计,部分设备采取减振、隔震、设消声器等措施进行治理。
  根据预测,拟建工程噪声源在采取了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设备噪声源厂界噪声贡献值在42.17~54.12db(a)之间,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固废主要来源于液体氢氰酸生产装置天然气和液氨净化产生的废活性炭、氰化氢反应器产生的废催化剂、厂区职工生活垃圾,含氰废水预处理污泥、生化污泥。废活性炭、含氰废水预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催化剂由催化剂厂家负责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收集处置,生化污泥按一般工业固废处置。
  拟建项目危险废物临时储存点建筑面积40m2。危险废物临时储存点应遵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规定。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采用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5)风险防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拟建项目所涉及到的危险物质单个储量和单元内危险物质储量迭加后构成重大危险源,且根据工程分析、主要物料的毒理性和危险性、项目选址周围环境状况,因此,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评价等级划分要求,确定拟建项目风险评价等级为一级。
  根据风险识别和源项分析,确定拟建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液氨储罐泄漏事故。
  事故排放的氨气在大气中浓度分布受有风、e类稳定度影响最大。事故排放的氨气在大气中的浓度达到了致死浓度,最远距离出现在事故源下风向约1078m处;事故排放的氨气在大气中的浓度达到了健康影响浓度,最大影响距离为事故源下风向4250m;最高允许浓度出现的最远影响距离达4975m。
  拟建项目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在生产装置区、储罐区设有毒、可燃气体报警探头,及时发现泄漏、及时处理;储罐区设置围堰,厂区已设置2000m3事故应急池,有效收集泄漏物料。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在生产工艺装置、设备和材料选择、生产管理等方面充分考虑了其环境风险。拟建项目所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单个储量和单元内危险化学品储量迭加后均构成重大危险源,潜存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风险,当严格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拟建项目可能出现的风险概率将大大减小,其最大可信事故所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和后果也将大大减小,能将事故的环境风险降到最低,环境可以接受。
  环境风险降到最低,环境可以接受。
  (6)地下水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生产装置区、危废暂存间、物料输送管网、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罐区、污水管网等重点污染防治区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石油化工企业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等相关要求进行分析。一般防治区(空压机房、循环水池等)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18599-2001)等相关要求进行分析。
  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1.0×10-7cm/s 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 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拟建项目危废暂存间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衬里放在一个基础或底座上,并能够覆盖危险废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到的范围。衬里材料与堆放危险废物相容。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要防风、防雨、防晒。
  一般污染防渗层可采用黏土、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hdpe)膜、纳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当建设场地具有符合要求的黏土时,地面防渗宜采用黏土防渗层,防渗层顶面宜采用混凝土地面或设置厚度不小于200mm的砂石层。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函[2006]176号文关于“在设计上实现厂内污水管线地上化”要求,输送含有污染物的管道尽可能地上敷设(废水管网应可视化),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拟建项目污水管道、物料输送管道均采用“可视化”设计,污水管道、物料输送管道泄露可及时发现,对地下水造成影响小。
  另外,厂区除绿化地带以外的地面均进行硬化,且拟建项目不涉及重金属、剧毒危险化学品,正常工况下拟建项目涉及的物料洒漏、消防废水等渗入地下的几率极小,拟建项目对地下水影响甚微。
  因此,采用上述措施处理后,能满足防渗要求,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6.总量控制
  根据《重庆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拟建项目新增的cod、nh3-n、so2、nox总量指标经重庆市环保局审核确认后,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污水、废气、垃圾)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178号)、《重庆市工业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环发[2015]45号)的规定取得排污权。
  7.环境监测及环境管理
  建设单位严格按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认真落实“三同时”,明确职责,专人管理,切实搞好环境管理和监测工作,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8.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本项目投资104650.17万元,环保投资投资共计9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0.90%。本项目环保措施的损益值为1.23,说明本项目的环保投资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表明环保措施经济上是可行的。
  9.结论
  拟建项目选址于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重庆紫光天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中卫市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符合白涛化工园区产业定位,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项目严格按照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后,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将环境风险影响降至最小程度。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拟建项目建设可行。
  10.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博天堂国际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重庆紫光天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15978999998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名称和博天堂国际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8号,邮编:400042
  联系人:黎工    电话:023-68812646
  email:cpidihbs@163.com
 
 
重庆紫光天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1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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